当事人 |
李晓飞,赵辉普,李开勇, 河南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上宅置业有限公司 ,辉县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 ,原阳县大商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82民初387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省上宅置业有限公司、辉县市上宅置业有限公司、原阳县大商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李晓飞、赵辉普、李开勇: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82民初3876号民事判决书以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小额速裁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