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翟趯, 武汉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7民初4729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趯: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翟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7民初4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