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孔峰,孔维强,高小帮,桂建,朱真启,余锦涛, 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河南加宝置业有限公司 ,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封市开发区昱东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豫0211民初2729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市开发区昱东租赁站诉被告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孔峰、孔维强、河南加宝置业有限公司、高小帮、桂建、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朱真启、余锦涛、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211民初272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