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狄晓雯,秦勇, 新疆天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广华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新0102民初15136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广华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秦勇:本院受理的原告狄晓雯与被告新疆广华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秦勇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2民初1513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楼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