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郭建华,郭天配, 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康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0104民初858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建华、郭天配、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疆康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郭建华、郭天配、新疆川源热力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8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鸟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