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保山市万里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孟会健,孟会念,孟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502民初5544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会健、孟会念、孟斌:本院受理的原告保山市万里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孟会健、孟会念、孟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2021)云0502民初5544号民事判决:一、由被告孟会念支付给原告保山市万里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吊车租赁费83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保山市万里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30元,由原告保山市万里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820元;被告孟会念负担1810元。因无法向被告孟会健、孟会念、孟斌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故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