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小武, 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1126民初391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武:本院受理原告甘肃岷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甘1126民初391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