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军,周环连,赵才,赵越颖,赵越超,李景景, 开封市锦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金明支行 ,河南省鑫富源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04民初135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景景、赵才、周环连、赵越超、赵越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金明支行诉河南省鑫富源商贸有限公司、王军、开封市锦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环连、赵才、赵越颖、赵越超、李景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204民初1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