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卢敏,易木东,沈海燕,姚力, 广水市应山银坐量贩音乐会所 ,武汉泉慧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水市应山银坐量贩音乐会所、卢敏、易木东、沈海燕、姚力: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泉慧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