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小田,张开芬,张孟国,张世现,罗成斌,刘秀英,尹建刚,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建刚、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小田、张开芬、张孟国、张世现、罗成斌、刘秀英诉被告尹建刚、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指南、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