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德金,罗运如,王春国,郑春香,柳迎顺,胡志兰, 泰州市中兴船务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民终59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春国、郑春香、柳迎顺、胡志兰、泰州市中兴船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鄂民终590号上诉人李德金、罗运如与被上诉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及你们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鄂民终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