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康明华,叶留志,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
公告类型 |
公益诉讼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1月26日立案受理了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明华、叶留志犯非法狩猎罪一案,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公益诉讼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公告期间为三十日。联系人:西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勇,联系电话:0396-2163025,联系地址:河南省西平县西平大道西段。 |
刊登日期 |
2022-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