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彭择嘉,刘宗亮,杨震伟, 景泰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423民初276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彭择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与被告景泰宏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彭择嘉、刘宗亮、杨震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423民初2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