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古浪县永丰滩镇六墩村下岭组,祁云山, 武威农科种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威农科种业有限公司、祁云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古浪县永丰滩镇六墩村下岭组与你种植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