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王凤琴,张楠, 开封中房佳和置业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张楠: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琴诉你及开封中房佳和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