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永珍,吴梦晗,余尚阔,王家保, 漯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大乘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4民终453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永珍、吴梦晗、余尚阔、王家保,本院受理漯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大乘置业有限公司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民终4531号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