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小平,周爱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296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小平,周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2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