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邹某某, 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601民初7333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邹某某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云2601民初73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