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阚某某,张某某,田某,何某某,江某某,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民初11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阚某某、张某某、田某、何某某、江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襄阳市泰邦电器有限公司、襄阳顺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阚某某、张某某、田某、何某某、江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6民初119号民事判决书、(2021)鄂06民初11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