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史某某,史某某,丁某某,丁某某,丁某某, 沧州建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献县高效砼外加剂有限公司、史某某、史某某、丁某某、丁某某、丁某某,本院受理沧州建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为准。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