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公示催告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请人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本票号码为10503375/22475703的票据[该票据记载,出票日期贰零贰零年壹拾壹月壹拾贰日,出票金额伍万元整,申请人全称王礼辉,付款行为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收款人全称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向本院申请催示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同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