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某某,尹某某, 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1124民初398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尹某某:本院受理原告甘肃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124民初3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