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丑某某,许某某,王某某, 庆阳派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民法院
内容
许某某:本院受理丑某某诉你与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庆阳派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依法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