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雪晴,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91民初640号 |
案由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本院受理的王雪晴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91民初6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