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某某,石某某, 新乡市浩森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02民初244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乡市浩森置业有限公司、石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刘某某诉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02民初24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