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阮**,林*, 新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阮**与被告林*、新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通过其它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2年3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