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平阳县凤巢乡联合村,徐某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
平阳县凤巢乡联合村徐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被告徐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徐某某立即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43372.25元,以及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按月计算复利,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06月03日为52398.55元),以上本金、利息合计人民币95770.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于2022年03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