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晓燕,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73民初718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吴晓燕: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晓燕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2021)粤73民初71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ZL201630624375.5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销毁库存;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人民币4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