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杜某某,刘某某, 钟祥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881民初115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某某、刘某某、钟祥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行与被告杜某某、刘某某、钟祥市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881民初115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乐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