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巴州鸿鼎石油应用化学有限公司 ,巴州诚熙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勤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新28执恢11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巴州诚熙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巴州鸿鼎石油应用化学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百勤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巴州鸿鼎石油应用化学有限公司、巴州诚熙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9日立案恢复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新28执恢117号执行恢复案件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文书,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