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某, 三河市朗鑫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燕郊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82民初69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三河市朗鑫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燕郊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6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