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某某,缪某某,何某,雷某某, 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创游戏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73知民初472号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缪某某、何某: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点创游戏科技有限公司、陈某某、缪某某、何某、雷某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原告在(2021)粤73知民初472号案中诉请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联运游戏的分成款项共计5801259.20元;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暂计1059224.97元(按欠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2021年5月1号,实计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3.被告二对被告一应付的分成款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二在其255万元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应付的分成款及违约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被告四在其195万元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应付的分成款及违约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6.被告五在其5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应付的分成款及违约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7.五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担保保险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及三十日。现本案定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出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