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某某,酒潭县交通运输局,石某,石某,扬州市夫山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黔0328民初218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某、石某:本院受理原告黄某某与枝告酒潭县交通运输局,石某,石某扬州市夫山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328民初2182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上诉状,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