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某某,金某某,,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舟山市汇通快递有限公司 ,台州八匹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兴驰沐光(宁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舟山龙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台州八匹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某某诉被告金某某、台州八匹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舟山市汇通快递有限公司、舟山龙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兴驰沐光(宁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白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