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路面机械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民初101号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路面机械分公司:原告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路面机械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向原告河南陆德筑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6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豫13民初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