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某某, 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4执1802号,(2021)鄂0104执1802号之二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本院受理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已对刘某某名下车牌号为鄂AU560F的黑色别克牌汽车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人民币63198元,评估报告:湖北通达旺机动车辆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1年)第202113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及(2021)鄂0104执1802号、(2021)鄂0104执1802号之一、(2021)鄂0104执180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上述车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