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谭**, 武汉华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721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华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诉被告武汉华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武汉华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72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华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