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某某,,第三人-林某某,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 ,贵州遵余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28民初245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某某与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余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中隆亚太(北京)有限公司、第三人林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328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