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某, 武汉浩瀚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金优益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0902民初4094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武汉浩瀚博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金优益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鄂0902民初4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卧龙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