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晏某,蒋某某,晏某, 武汉南顺物流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1月9日在人民法院报G44版刊登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晏某、蒋某某、武汉南顺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其中“晏某”应更正为“晏某”,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