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康某某,于某某,朱某,王某,王某某, 张掖水晶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0702民初1024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某某、朱某:本院受理原告康某某与被告张掖水晶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王强、王某某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甘0702民初10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