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高某,张某某, 北京金鼎鹏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支行与北京金鼎鹏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高某、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公告期届满。拍卖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拍卖标的物: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高路东侧、海油大街南侧福城福滨苑小区21-15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29449),面积:281.25平方米。起拍价:2639432.7元。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pm)。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情况的,请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