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孙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3民初322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某: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与被告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03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