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美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辽宁省佳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美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诉被告李美婷、辽宁省佳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進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I与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8日上午9时(遏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