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曹爱梅,董春峰,李俊勇, 云县东旭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曲靖市彦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云0922民初1096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春峰、李俊勇、曲靖市彦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县东旭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曹爱梅就(2021)云0922民初1096号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