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瑞,赵琪,王鹏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甘1202民初477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琪、王鹏鹏:本院受理的张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0)甘1202民初4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