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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宁波万国电器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破产文书
案号
(2019)浙0281破申13号,(2019)浙0281民破39号之三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法院
内容
2019年10月11日,经债权人申请,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8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万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2021年11月2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81民破39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宁波万国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程序。2021年11月5日,管理人收回1笔预付款,金额为5万元。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及法院裁定认可的《关于宁波万国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作出如下分配:一、破产费用。(一)破产费用为537元。(二)管理人报酬6000元。二、税务债权。扣除破产费用后,税务债权本次可分配的金额为43463元。三、普通债权。扣除破产费用和税务债权后,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不能支付普通债权。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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