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英和生,乔杨妹, 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英和生、乔杨妹:本院已受理原告泸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英和生、乔杨妹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