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金婵,黎朋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623民初1315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朋飞:本院受理原告冯金婵与被告黎朋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3民初13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