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步峰, 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新4322民848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法院
内容
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王步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王步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1)新4322民8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200万元,及支付自2014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违约金,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三计算;驳回原告重庆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560.00元、公告费710元由被告富蕴县润恒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